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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6-01-01 09:26:06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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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炉城、榆林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20257号)精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1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藏历新年:2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32日(农历正月十四、周一)放假调休。214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

四、劳动节:5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5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节6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916日(周三)放假。

七、中秋节:9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

八、国庆节:10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920日(周日)、1010日(周六)上班。

九、建州节:1123日(周一)至25日(周三)放假。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带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护林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级各部门在节日假期放假前要将值班带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电话:2822346,传真:2824334)、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电话:2822205,传真:2838602)和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2876778,传真:2832844)。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