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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2022-05-26 02:34:58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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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街道茶马路7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2832844

负责人

刘桔松

康定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镇(乡、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康定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上级指定的负责同志处置较大以上安全生产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组织、指导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治,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企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资格证上岗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申报工作和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强化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负责地震监测台(站、点)和宏观微观观测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分析研判地震趋势。管理地震震害防御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负责以地震烈度和地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负责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的审核,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