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桥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及省、州、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新都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康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页面公开年报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新都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路33号新都桥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6-28663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都桥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国办公开办函〔2016〕 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镇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体经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条,其中政策发布解读20条,运用了文字、图片图表、问答等多种解读方式;重大民生信息3条,其中包括对疫情防控政策、民生保障政策等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政府或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镇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2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体经办人员落实。要求各办公室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善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充分利用“顾集发布”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照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2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 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 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 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完善主
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
2、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4、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5、结合实际,丰富内容。今后我镇将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镇发展动态。认真向先进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