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从2023年1月1日起,甘孜州将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报销普通门诊了。为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知悉政策变化,理解其互助共济的意义,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增加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待遇:调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
(1)年度起付线:在职200元、退休150元。
(2)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院,在职报销50%、退休报销60%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报销60%、退休报销70% ;
(3)年度支付限额: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二)减少职工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
政策规定:在职工个人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帐户最新的计算公式:在职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2%;退休人员因为个人不缴费,他们的个人帐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甘孜州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上一年度甘孜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2.8% 。
另外,享受公务员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继续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1%,每月划入个人账户。
(三)扩大职工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一是可以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药械)、耗材所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二是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医疗、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效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前提是要在手机上捆绑家人(亲情账号)的医保电子凭证)。
(四)普通门诊报销方式
参保人在定点已联网的医(疗)药机构就医购药的,符合门诊报销的医疗费用,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报销;在非定点的医(疗)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急诊、抢救除外),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康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