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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6-02-25 15:28:07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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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与流程起点

康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启动依据事件等级判定。发生一般(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级)及以上事件时,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按程序报请州、省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了信息报告(首报、初报、续报、终报)的时限和路径,确保15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初报等要求落到实处。

二、提出应急处置关键环节和具体流程

流程图从信息核实、先期处置、应急监测、现场控制、信息发布到应急终止,提出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一是先期处置事发单位立即切断污染源、通报周边群众;事发地乡镇(街道)组织疏散、调配资源,1小时内上报情况。二是现场指挥部组建根据事件类型(企业排污、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明确牵头部门和组成单位,设立综合协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8个工作组。三是应急监测与处置,制定并动态调整监测方案,快速确定污染物种类、范围及趋势;分类采取水体拦截、大气喷淋、土壤隔离等科学措施。四是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双语(藏汉)传递,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应急终止,满足污染源控制、危害消除等条件后,经专家组评估、指挥长批准,有序终止响应。

三、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体系和协同联动要求

流程图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响应。建立分级替补、顺位衔接的指挥体系替补机制,确保24小时指挥能力。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快速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损害评估、启动生态损害赔偿,除涉密内容外调查报告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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