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根据《中共康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康编委〔2022〕31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甘编委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将康定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康定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康定市应急管理局所属的事业性质行政执法机构,与康定市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以康定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康定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两个行政执法中队(股级),分别为: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
其职能职责如下:
执法一中队: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中队内部综合性事务;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部署、组织应急管理领域内专项执法行动;负责防震减灾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
执法二中队: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参与较大和中央企业、省属、州属在本地重点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提级调查事故处理;负责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举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