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拟订行业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群众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旅游“厕所革命”;全面开展图书馆的免费开放活动,指导实施行业标准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组织开展行业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行业科研成果推广;负责行业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推进行业营销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外事联络工作;承担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拟订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指导、协调、宣传推广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全市景区市场营销、扩大景区知名度、提高景区综合效益。负责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