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综合核算统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标准;负责对全市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工作;依法审批乡镇(街道)、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民族统计、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全市 R&D 资源统计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监测预警;承担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宣传;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一管理、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参与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评估;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负责贸易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统计监测;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产业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