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文秘、后勤、会务、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年鉴、地方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及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统战、群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股(学前教育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9+3”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学)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进行指导、评估;指导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实施工作;指导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统筹规划与协调成人教育工作,拟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文件;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教育和体育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审查;负责教育和体育综合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或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涉及法律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办教育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督导股。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对市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负责对全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及目标考核;向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和体育局领导班子和上级督导机构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财基建股。组织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使用政策,监测使用效益;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监督涉及教育、体育的保障经费、教育专项经费、体育专项经费、教育基金;监督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及财务的管理;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制度,参与中小学教育收费清理整顿;负责全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对直属学校(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进行审计监督,指导教育和体育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市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转款,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学校和本单位投资计划,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指导学校教学用房和教师生活用房建设,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后勤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享受人数统计、核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数据录入、更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统计、上报工作;检查学校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资料,撰写工作信息简报;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收集各学校后勤设备需求,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资金;拟定后勤管理工作计划,撰写后勤管理工作总结,完成与后勤工作相关表册填报,收集、整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学校采购管理,审核、报送学校采购预算,负责学校办公设备采购的资料收集及目录内设备采购挂网,联系财政部门完成网上采购目录以外办公设备的采购,收集、整理学校设备采购的档案资料;负责教体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教体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系统填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其他工作;组织全市各学校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活动;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校安全体卫艺股。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演练;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指导并参与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标准化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和完善市乡村三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负责户外体育监督、管理;负责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确认和公布州纪录及青少年纪录;指导各级训练点的招生;承担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青少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指导全市学校卫生健康、禁毒防艾、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艺术教育、青少年科普、环境保护的教育教学;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工作,开展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艾滋病、包虫病预防和宣传工作,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师训股。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直属学校(单位)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调配合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和表扬奖励工作,指导教师聘任交流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师资培训,参与基础教育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牵头协调对口支援、东西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遗属抚恤工作;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