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 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 举报电话 |
组 织 机 构 |
机 构 概 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信 息公 开条例》 (国务 院令 第711号)、三定 方案 |
办 公 室 |
上级 机关 发布 信息 或信 息形 成 (变更) 5个 工作 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社会 |
0836-2822757 |
机 构 职 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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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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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设 机 构 |
国家关于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普查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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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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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政策 文件 |
国家关于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普查工作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统计执法大队 |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社会 |
0836-2827708 |
部门 和 地方 政府 规章 |
市统计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执法证管理、统计调查证管理、涉外调查管理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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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政策 文件 |
市统计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或市统计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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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部门预决算 |
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办
公
室 |
自该 政府 信息 形成或变更 之日起 5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社会 |
0836-2822757 |
“三公” 经费 使用 情况 |
本部 门“三公” 经费 使用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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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信
息
|
数 据 发 布 |
康定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康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政府 信息 公开 条例》 (国务 院令 第711号)、统计 法律 法规 |
综
合
股 |
自该 政府 信息 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5个 工作 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全
社
会
|
0836-2822543 |
康定市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普
查
中
心 |
0836-287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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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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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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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工作 动态 |
本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公示公告 |
办 公 室 |
0836-282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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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许
可 |
本区 行政 区域 内涉外调查 机构 资格 认定; 本区 行政 区域内涉外 社会 调查 项目 审批 |
事项 名称、 设定 依据、 申请 条件、 办理 材料、 办理 流程、 办理 地点、 受理 时间、 办理 结果、 联系 电话等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政府 信息 公开 条例》 (国务院 令第711号)、《四川省 行政 权力 指导 清单 (2018年本)》 |
统 计 执 法 大 队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全
社
会 |
0836-2827708 |
行
政
处
罚 |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处罚;对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处罚;对涉外调查机构和有关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外社会调查, 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强迫调查对象接受调查, 冒用其他机构名义进行涉外调查, 未建立涉外调查业务档案, 拒绝接受管理机关检查, 在接受管理机关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和有关材料、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 未标明、未向调查对象说明规定事项的处罚;对涉外调查机构和有关人员未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涉外调查,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进行涉外调查, 伪造、冒用、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文件, 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涉外调查许可证从事涉外调查,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涉外调查的处罚;对涉外调查机构的名称、登记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依法申请变更涉外调查许可证,终止涉外调查业务或者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向原颁发机关缴回涉外调查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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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类型、 权力 名称、 设立 依据、 责任 主体、 责任 事项、 追责 情形、 追责 程序、 监督 电话 以及 本行 政府 机关 认为 具有 一定 社会 影响 的 行政 处罚 决定 |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政府 信息 公开 条例》 (国务院 令第711号)、《四川省 行政 权力 指导 清单 (2018年本)》 |
统 计 执 法 大 队 |
自该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全
社
会 |
0836-2827708 |
建
议
提
案
办
理 |
市 人 大 代 表 建 议 回 复 |
市人 大代 表建 议办 理情 况复 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 |
办 公 室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全 社 会 |
0836-2822757 |
市人大代表建议回复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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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年 度 报 告 |
政府 信息 公开 年度 报告 |
本部门 政府 信息 公开 年度 报告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政府 信息 公开 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办
公
室 |
次 年 1月 31日 前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全 文 发 布
□区 分 处 理 后 发 布 |
全
社
会 |
0836-2822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