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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9-16 01:07:51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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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州部署,我市于2019年3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据实开展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历时3年,上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汇集了91930个调查图斑数据,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省和州级验收。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7280公顷(10.92万亩)。其中,水浇地13.33公顷(0.02万亩),占0.18%;旱地7266.67公顷(10.90万亩),占99.82%;全市无水田。主要分布在新都桥镇、呷巴乡、甲根坝镇3个乡(镇),占全市耕地的59.88%。

全市位于2度(含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1053.33公顷(1.58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4.47%;位于2-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2346.67公顷(3.52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2.23%;位于6-15度(含15度)坡度的耕地2420公顷(3.6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3.24%;位于15-25度(含25度)坡度的耕地926.67公顷(1.39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2.7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33.33公顷(0.8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33%。

园地1113.33公顷(1.67万亩)。其中,果园360公顷(0.54万亩),占32.34%;其他园地753.33公顷(1.13万亩),占67.66%。主要分布在姑咱镇、金汤镇、鱼通镇、麦崩乡4个乡(镇),占全市园地的83.36%。

林地678333.33公顷(1017.5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82213.33公顷(423.32万亩),占41.60%;竹林地6.67公顷(0.01万亩),占比不足0.01%;灌木林地390646.66公顷(585.97万亩),占57.59%;其他林地5466.67公顷(8.20万亩),占0.81%。主要分布在沙德镇、贡嘎山镇、孔玉乡、甲根坝镇4个乡(镇),占全市林地的45.50%。

草地249306.67公顷(373.96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49240公顷(373.86万亩),占99.97%;人工牧草地26.67公顷(0.04万亩),占0.01%,其他草地40公顷(0.06万亩),占0.02%。主要分布在新都桥镇、塔公镇、贡嘎山镇3个乡(镇),占全市草地的48.11%。

湿地5513.33公顷(8.2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类,包括7个二级类,我市涉及4个地类。其中,灌丛沼泽180公顷(0.27万亩),占3.27%;沼泽草地3786.66公顷(5.68万亩),占68.68%;内陆滩涂1540公顷(2.31万亩),占27.93%;沼泽地6.67公顷(0.01万亩),占0.12%。主要分布在塔公镇、沙德镇、甲根坝镇、贡嘎山镇4个乡(镇),占全市湿地的72.54%。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53.33公顷(5.3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80公顷(0.42万亩),占7.88%;建制镇用地226.67公顷(0.34万亩),占6.38%;村庄用地2246.66公顷(3.37万亩),占63.23%;采矿用地553.33公顷(0.83万亩),占15.5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6.67公顷(0.37万亩),占6.94%。

交通运输用地3266.67公顷(4.90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140公顷(1.71万亩),占34.90%;农村道路1746.67公顷(2.62万亩),占53.47%;机场用地380公顷(0.57万亩),占11.63%。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586.67公顷(20.3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006.67公顷(12.01万亩),占58.93%;湖泊水面1326.67公顷(1.99万亩),占9.76%;水库水面1433.33公顷(2.15万亩),占10.55%;坑塘水面26.67公顷(0.04万亩),占0.20%;沟渠13.33公顷(0.02万亩),占0.10%;水工建筑用地246.67公顷(0.37万亩),占1.81%;冰川及永久积雪2533.33公顷(3.8万亩),占18.65%。主要分布在新都桥镇、塔公镇、贡嘎山镇、孔玉乡4个乡(镇),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7.3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康定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康定市自然资源局

康定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