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河长责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清单制+责任制”的具体职责,设立乡、村两级河长12个,设置巡河公益岗位6个;建立“乡级河长”一月一督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落实“河长”工作日志制度,将日常巡查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巡河要有记录、有台账 。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入户宣传、“村村响”、微信群转发资料,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其中;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标明河长职责、公布监督电话,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关心支持河流治理的好氛围,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截至目前,悬挂横幅27条,制作公示牌6块,“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放96余次,发放宣传册、倡导书1020余份。
(3)强化巡查管护,守护碧水清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乡村两级河长重点对河道卫生情况、违规违建、侵占河道等情况进行巡查,根据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治理方案,建立整治台帐,同时,每周对各级河长落实巡河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实行问责制度切实将河长制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记在心间,守护碧水清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