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加强巡查力度。坚持“巡河”和“巡岸”相结合,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河3044次,其中,市级河湖长35次,镇(乡、街道)级河湖长565次,村(社区、组)河湖长2444次。
⑵落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市、镇(乡、街道)河湖长巡河共发现问题135个,已整改135个,整改率为100%。
⑶加强基层宣传。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八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同时积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切实增强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共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42场,发送宣传资料130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