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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新都桥镇
2022-10-20 08:49:06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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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路33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2866318 

       
             

负责人

       
             

王宇

       

 



  新都桥镇地处康定西部,位于G318G248(S215)交汇处是四川通向藏区的门户城镇和交通要冲,素有“光与影的世界,摄影家的天堂”之称新都桥集镇海拔3460米,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西接雅江、理塘至拉萨,北连道孚、德格至昌都市区76公里,幅员面积965平方公里2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2021年年末全镇户籍人口2448户,10768人,常驻人口2944户,13572以藏族、汉族和彝族等民族为主2022年6月被命名四川省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依托“新都桥摄影天堂”这个大品牌,积极打造“香薰谷”、“七色藏乡”、“曲木贡夜景星空营地”、“水桥国家级3A景区”等子品牌。

  一、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政府是康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工作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康定市新都桥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具镇党委、政府印章;负责各类会议安排(含电视电话会议设备管理)、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做好党务、政务会议记录;负责机关公务用车派车、车辆管理;负责各类文件的行文编号、制作、装订、分发;办公室各类数据统计、保密、政务信息工作;镇机关各类办公用品的配发,对各类报刊、杂志进行分发;负责镇机关各办公室电脑、打印存储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报告、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先进典型事迹等各类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制度等起草撰写及文字材料审核;撰写上报各类综合性信息简报;做好年鉴、修志、大事记编写工作 ;负责目标考核相关工作;人事(干部统计)、编办相关工作;负责二办公区各位领导的公文运转;负责做好镇文书档案、收集各类图片资料;负责维稳、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期间报平安;负责政令畅通、深化改革、行政效能相关工作; 

  (二)综合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反分维稳、法制宣传、信访排查调处、平安创建、视觉形象、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负责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派驻乡镇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和自然资源所等工作职责;

  (三)乡村振兴与财经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乡镇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财务管理、预决算编制执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国资经营、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经济数据统报,负责移民安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统计、驻村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四)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乡镇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市级部门下放权力内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等工作;

  (五)寺庙管理所。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佛事活动、“523”学教等管理工作;

  (六)综合服务站。主要负责农林牧业技术推广、农作物苗情监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机安全服务、动物疫病监测、森林草原防灭火与病虫害防治服务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服务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救助、残疾人服务、法律事务和其他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便民事项的咨询、引导等服务工作。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目标考核;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等工作;
(九)文化旅游服务站。主要负责辖区内旅游服务工作,发布相关文化资源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负责配合协调辖区内旅游安全和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体育及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