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康定市榆林街道情歌路752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5:00-18:0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7770877 |
负责人 |
严国林 |
第一条 康定市榆林街道党工委、康定市榆林街道办事处为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第二条 街道党工委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一) 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强化城乡基层党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统筹推进街道“大工委”及社区“大党建”工作,形成互联互动、共建共享,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辖区发展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二) 负责决策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村(社区) 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 领导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辖区的宣传、统战、武装、保密、信访、人民团体、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六)协助市人大、市政协做好有关工作。
(七) 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在辖区内的贯彻落实。
(二) 负责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负责街道、村 (社区) 财务收支管理;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和科技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民政、文化、市场监管、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务市场秩序、物价、工商、质监等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教育、卫生工作。
(三)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 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建设、司法调解、信访调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火、防汛、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五) 负责辖区内村(社区) 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社区) 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 (居) 委会的工作。
(六)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榆林街道党工委、市榆林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榆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挂榆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办文办会、信息简报、固定资产、机要保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基层政权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干部管理培训、人才建设、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自我监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廉政文化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社会舆情、理论武装、文化活动、文明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村风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
(二) 榆林街道乡村振兴与财经工作办公室,挂榆林街道统计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财务管理、预决算编制执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国资经营、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经济数据统报;负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统计、驻村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三) 榆林街道市域治理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挂榆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负责反分维稳、信访排查调处、平安创建、视觉形象、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武装、国防动员;负责综合协调派驻街道的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工作职责。
(四) 榆林街道社会事务与民主法制建设办公室,挂榆林街道民族团结创建办公室。主要负责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法制宣传、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抓好落实;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团结创建、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便民服务、社会事业发展、社区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行政管理职责。
(五) 榆林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挂榆林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乡镇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市级部门下放权力内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等工作。
(六) 榆林街道寺庙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佛事活动、“523”学教等管理工作。
(七) 榆林街道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城镇建设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中村及社区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五条 榆林街道党工委、榆林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街道党工委书记1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名(分别兼任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人武部长1名(兼任副主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
第六条 城街道党工委、榆林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康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康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