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办发〔2024〕61号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炉城、榆林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
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
为加快推进“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保障有力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范围、对象、救助类型
(一)救助范围
因“6·30”地质灾害受灾紧急转移人员(溜溜城B 、C 栋)
(二)救助对象
1.户籍在当地,长期居住。
2.户籍不在当地,在当地购买了住房或租赁房产,且在当地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
(三)救助类型
1.应急救助。对因“6·30”地质灾害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应急救助,按 300元/人予以救助。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因“6·30”地质灾害影响需过渡安置的人员在过渡期给予生活救助,按25元/人/天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按具体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发放方式及救助程序
(一)发放方式
受灾户填写申请,经社区认定后,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救助资金,不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救助程序
1.认真调查摸底。社区要进一步核实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台账,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台账需包括:楼栋号、门牌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一卡通卡号等基本信息。
2.规范救助程序。严格按照“入户摸排、登记造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工作规程,通过“户报、社区排、街道审、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三)所需资料
1.购买房屋并长期居住的住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2.购买商铺的商户需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租赁合同(租房6个月以上)。
4.商铺租赁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房6个月以上)。
(四)具体核定程序
受灾人员本人向社区提交所需材料,由社区初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公示评议,公示评议结束后,由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炉城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审定。
救助款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示申请救助花名册和评议上报的救助花名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受灾群众安置救助政策、申请程序要通过网格宣传、社区公示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受灾群众家喻户晓。
(二)严格发放程序。按照个人申报、社区初审公示、街道办审核、相关部门审定、发放资金公示等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公示材料需留存公示图片,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组卷归档。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原则,根据“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附件:康定市“6·30”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救助申请表
附件:
康定市“6·30”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救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房主或租赁方) | 身份证号码 | ||||
电话号码 | |||||
住房地址 | |||||
家庭成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与房主 关系 | 工作单位或 职业 |
救助对象 | 救助类型 | ||||
申请补助资金 (合计) | |||||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无乱报情况,如有违法,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 |||||
社区意见 | |||||
街道意见 | |||||
市(局)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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