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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的通知
2024-11-12 10:39:56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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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办发〔202461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炉城、榆林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1

 

 

康定市“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

救助和过渡安置救助方案

 

为加快推进“6·30”地质灾害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保障有力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范围、对象、救助类型

(一)救助范围

“6·30”地质灾害受灾紧急转移人员(溜溜城B C )

(二)救助对象

1.户籍在当地,长期居住。

2.户籍不在当地,在当地购买了住房或租赁房产,且在当地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

(三)救助类型

1.应急救助。对因“6·30”地质灾害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应急救助,按 300/人予以救助。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因“6·30”地质灾害影响需过渡安置的人员在过渡期给予生活救助,按25//天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按具体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发放方式及救助程序

(一)发放方式

受灾户填写申请,经社区认定后,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救助资金,不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救助程序

1.认真调查摸底。社区要进一步核实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台账,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台账需包括:楼栋号、门牌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一卡通卡号等基本信息。

2.规范救助程序。严格按照入户摸排、登记造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工作规程,通过户报、社区排、街道审、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三)所需资料

1.购买房屋并长期居住的住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2.购买商铺的商户需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租赁合同(租房6个月以上)

4.商铺租赁户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房6个月以上)。

四)具体核定程序

受灾人员本人向社区提交所需材料,由社区初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公示评议,公示评议结束后,由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炉城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审定。

救助款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示申请救助花名册和评议上报的救助花名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受灾群众安置救助政策、申请程序要通过网格宣传、社区公示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受灾群众家喻户晓。

(二)严格发放程序。按照个人申报、社区初审公示、街道办审核、相关部门审定、发放资金公示等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公示材料需留存公示图片,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组卷归档。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原则,根据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附件:康定市“6·30”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救助申请表

 

 

 

 

 

 

 

 

附件:

康定市“6·30”地质灾害过渡安置救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房主或租赁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住房地址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与房主

关系

工作单位或

职业











































救助对象


救助类型


申请补助资 

(合计)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无乱报情况,如有违法,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捺印):                        

社区意见


街道意见


市(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