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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帮扶政策清单
2023-11-30 16:26:25
来源:
康定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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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帮扶政策清单

1.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 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3. 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青年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对州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创业实体和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补。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8.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9.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符合人数规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10.对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1.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规定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2.组织有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青年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3.对学籍在州内高校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4.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5.聚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16.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智汇天府”公共招聘等专项活动。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招聘信息共享,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频次,举办行业性、专业性招聘活动。

17.支持辖区内普通高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校园延伸。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普遍联系,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强化就业权益维护,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

18.推出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残疾青年等就业创业典型开展励志宣讲。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布服务热线,畅通服务渠道,开设宣传专栏,引导高校毕业生及其家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

 

 

康定市就业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