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1-14 15:27:52
来源: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417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炉城、榆林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州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格局、市委“一二四八”总体工作思路,按照近期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康定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按照“全面提升、全员推进、全域整治、全时保洁、全员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反弹问题清零、责任盲区清除、监管漏洞清底”的原则,从标本兼治角度出发,紧盯薄弱环节、聚焦盲区盲点,全域开展垃圾乱象集中整治工作,实现全市“视线之内无垃圾”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问题导向、集中突破。按照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要求全面整改,特别是4月11日、5月1日、5月7日州、市明察暗访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同时,举一反三把辖区可视范围内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把“脸面”洗干净。

(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镇(乡、街道)为本辖区全域无垃圾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攻坚行动协调配合和指导工作。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班子成员具体抓、业务人员从严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事情有人抓、工作有人管。

(三)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教育发动与督促整改、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将区块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化工作方式作为全域无垃圾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序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突出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城镇环境卫生。采取集中整治与长效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公共区域、机关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共享厕所、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镇(乡、街道)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牧户庭院、房前屋后、村内外环境卫生,教育引导群众定时打扫房屋庭院卫生,规范牲畜放养,全面整治村庄、广场、道路、河沟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各镇(乡、街道)

(三)交通沿线环境卫生。重点做好国省干线沿途可视范围内的整体卫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乡、街道)

(四)江河沿岸环境卫生。重点清理辖区沿线河道漂浮物、沿岸垃圾、建筑废弃物等,确保河道畅通、水面清洁。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镇(乡、街道)

(五)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对景区内和周边群众开办的各种售卖点、参观点、餐饮住宿等区域划清界限、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做到全域管理。统筹协调全市文旅行业“A级旅游景区、等级民宿、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各镇(乡、街道)

(六)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重点抓好施工地“六个100%”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镇(乡、街道)

(七)其他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抓好宗教场所、校园、医疗机构、厂矿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宗教场所)、市教体局(校园)、市卫健局(医疗机构)、市经商合作局(企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各镇(乡、街道)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整改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

从即日起,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干部带头,组织环卫工人、路政人员、网格员、护林员、巡河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垃圾收运频次,在雅拉乡司通坝和新都桥瓦板分别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处置点;同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底前)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水利局、康定生态环境局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充分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回头看”,查找短板弱项,梳理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民宗、卫健、教体、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要按照《康定市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康委办发〔2022〕38号)明确的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工作,抓好宗教场所、校园、医疗机构、厂矿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环境卫生,形成工作合力。

(三)长效管理阶段

2025年7月起,构建常态化治理格局,保持“视线之内无垃圾”目标。由市全域无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镇(乡、街道)配合,一要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齐乡村垃圾收转运设施,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城乡垃圾日产日清。二要加大环卫清扫收集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和分类运输车辆,引导群众分类投放,力争做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分类。三要加强环卫保洁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城市环卫工人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考核体系标准,调动工作积极性。四要规范建筑垃圾倾倒点。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确保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五要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联合市爱卫办、团市委等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各镇(乡、街道)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力量,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六要健全“村规民约、有奖举报、监控设施”等全域无垃圾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区块化工作。按照主体责任,以行政村(社区)为点、公路沿河为线、镇(乡、街道)辖区为面,形成区块责任片区,明确责任领导、管理范围,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市环境卫生区块化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一体化建设分为6大片区,17个区块,区块内由镇(乡、街道)统筹“路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等力量,以行政村(社区)和公路沿河划分网格,在5月9日前逐一明确责任人,制定镇(乡、街道)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住建局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要求,把日常工作与全域无垃圾行动同安排、同督查、同落实,在5月10日前按照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逐项逐点位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并抄报市全域无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李森市长任组长、钟鸣副市长任执行副组长,尹天林常委副市长、石冬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同时,建立“三级督导”机制,5月9日起,由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一线督导各镇(乡、街道)全域无垃圾工作开展情况,5月12日起,各镇(乡、街道)联系市领导下沉一线督导全域无垃圾工作;尹天林常委副市长、石冬艳副市长、钟鸣副市长率市住建局、康定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农村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分区块逐镇(乡、街道)开展验收,直至实现“视线之内无垃圾”目标。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每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月一评比、一排名,半月一曝光”的“五个一”督查推进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由各镇(乡、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全域无垃圾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由市住建局负责,对各行业部门、镇(乡、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排名”;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在融媒体平台上开设专栏,对垃圾乱象“半月一曝光”,倒逼环境卫生整治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滞后的单位或个人,依规依纪启动追责问责,对4月11日州督查反馈发现的13个垃圾问题赓即介入调查处理。

(四)建立奖惩机制。市住建局进一步制定《康定市全域无垃圾行动奖惩机制》,每年年初从城乡环卫一体化预算经费中暂扣30%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剩余70%资金按程序发放。

(五)强化宣传引导。市住建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全域无垃圾行动,利用公交车公交站牌、出租车等交通载体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进行“随手拍”,积极对接州大数据中心,力争将全域无垃圾有奖举报机制纳入“甘快传”平台,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1.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镇(乡、街道)环境卫生区块化一览表

3.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4.2025年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督导方案

5.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标准










附件1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森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执行副组长:钟 鸣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尹天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石冬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忠贵 市委办主任

徐 超 市政府办主任

呷马松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冉 谋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吉志 团市委书记

张小莲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柏勇华 市发改局局长

泽仁志玛 市经商合作局局长

扎 珠 市教体局局长

眭万刚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局长

彭措扎西 市民宗局局长(提名)

杨 毅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建康 市财政局局长

孙 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军刚 康定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宇 市住建局局长(提名)

车 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胥 春 市水利局局长

杨国勇 市林草局局长

吴 珍 市文广旅局局长

许恒如 市卫健局局长

刘桔松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培勤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乌金多吉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强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镇(乡、街道)镇(乡)长、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王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域无垃圾行动的综合协调等办公室日常工作。若有工作小组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属单位继任领导替补,不再另行下文调整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

镇(乡、街道)环境卫生区块化一览表

序号

片区

区块

片区

牵头领导

区块

牵头领导

责任人

生活垃圾运行模式

1

炉城片区

炉城街道办

罗秀珍

赖文斌

向顺堂

王开珍

炉城、榆林两个街道办共计21个行政村(社区)和雅拉乡9个行政村垃圾分别运至新老城垃圾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姑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2

榆林街道办

罗秀珍

舒远志

严国林

3

雅拉乡

王诗豪

李鸿双

三郎益西

4

姑咱片区

姑咱镇

李 森

李 森

杨洪波

李富军

姑咱镇、麦崩乡、孔玉乡建有垃圾中转站,乡镇收集转运垃圾至辖区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姑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鱼通镇可选择运至姑咱或麦崩中转站。

5

鱼通镇

柴宇东

降措尼玛

凌云

6

麦崩乡

杨 波

吴明琼

赵江

7

孔玉乡

罗德强

余亚琼

彭永超

8

金汤片区

金汤镇

赵洪荣

赵洪荣

曾成波

金汤镇、捧塔乡均建有垃圾中转站,乡镇收集转运垃圾到辖区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姑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9

捧塔乡

杨 辉

陈中勇

韩杰

10

新都桥片区

新都桥镇

王 强

钟 鸣

仁真多吉

新都桥镇、甲根坝镇建有垃圾中转站,乡镇收集转运垃圾至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新都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呷巴乡可选择运至甲根坝或新都桥中转站。

11

呷巴乡

赵勇跃

石冬艳

生龙便巴

12

甲根坝镇

吴扎西

沙康林

呷绒翁姆

13

沙德片区

沙德镇

钟健康

钟健康

郑瑞源

泽周

沙德镇建有垃圾中转站,乡镇收集转运垃圾至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新都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贡嘎山镇、普沙绒乡、吉居乡收集垃圾运至沙德中转站。

14

贡嘎山镇

泽仁邓珠

刘 涛

小扎西泽仁

15

普沙绒乡

祁光清

罗莉萍

呷绒尼玛

16

吉居乡

尹天林

扎西郎加

宋志慧

17

塔公片区

塔公镇

李尚谦

李尚谦

仁青旺甲

志 呷

伍金夏

塔公镇建有垃圾中转站,乡镇收集转运垃圾至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运至新都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注:牵头领导分工参考《市委、市政府康定市三级领导包乡包村分工表》





 


附件3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整治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1

整治城镇环境卫生

全面清除城区公共区域、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公共厕所的垃圾杂物;全面清理墙面广告;全面规范市容市貌;加快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2

每月组织全市干部开展全域无垃圾大扫除活动。全面清除机关单位垃圾杂物;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团市委、总工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全面清除镇域和社区的公共区域、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杂物;全面清理墙面广告;全面整治“牲畜乱放”现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良好习惯。

各镇(乡、街道)

4

加大宣传城镇垃圾分类,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良好习惯。

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乡、街道)

5

整治乡村环境卫生

全面整治农户庭院、房前屋后、村寨广场、乡村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规范牲畜放养;彻底根除房前屋后“围栏乱圈、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等突出问题;拆除村寨破损房、废弃住宅、残垣断壁并平整植绿;集中清理废旧农膜,消除白色污染。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

各镇(乡、街道)

6

全面整治村级河道、沟渠的环境卫生。

各镇(乡、街道)

7

明确森林草原各类管护站(卡)点环卫职责,整治站(卡)点及周边森林草原环境卫生。

各镇(乡、街道)

8

实行农区“三分法”、牧区“二分法”,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逐步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转运处置。

各镇(乡、街道)、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9

改善交通沿线环境卫生

监督指导公路养护单位做好G318、机塔路等国省干道、公路路面、路肩、边沟、桥涵和边坡等环境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公路卫生死角。落实公路巡查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10

抓好村镇集市路段、乡镇客货站场路段和G318等国省干道周边的环境卫生和巡查,确保道路沿线无垃圾。

各镇(乡、街道)

11

指导景区抓好旅游观光路段的环境卫生和巡查。

市文广旅局

12

改善江河沿岸环境卫生。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压实河道管理责任。

市水利局

河长办

13

明确专人负责河道保洁工作,全面清理力邱河、折多河等河道水域垃圾及沿线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放、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各镇(乡、街道)

14

加强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全面整治非法采砂行为,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市水利局

15

改善旅游景区环境卫生

抓好文明旅游监督,监督指导景区景点、G318等国省干线观景平台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无散堆垃圾,见脏就扫,做到视线之内无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做好景区旅游厕所、国省干线观景平台、旅游厕所的日常保洁维护工作,做到厕所设施良好、卫生干净。

市文广旅局

市文广旅局

16

做好景区周边乡村酒店、农(藏)家乐、民宿等环境卫生,确保庭院绿化美化、环境干净整洁。

各镇(乡、街道)

17

改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建筑工地创建活动,按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18

监督指导川藏铁路、高速公路等项目整治环境卫生。

铁建办

19

改善厂矿企业环境卫生

监督指导企业安排专人定时负责厂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商合作局

市经商合作局

20

监督指导企业安排专人及时清理矿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沿线美化。

各镇(乡、街道)

21

安排专人负责木材检查站、管护站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站点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沿线美化。

市林草局

22

改善校园内外环境卫生

把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活动安排,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学生卫生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至少每季度一次开展校园及周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大清扫,加强对学生住宿区、就餐区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防止疫情发生。

市教体局

市教体局

23

改善医疗机构环境卫生

医疗机构做到全时保洁,同时彻底清除院区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建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

市卫健局

市卫健局、各镇(乡、街道)

24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版),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市住建局

25

改善宗教场所环境卫生

向宗教教职人员讲解环境卫生治理要求、标准和措施,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模式。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治理与其所在地的乡镇、村庄同步推进,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市委统战部

市民宗局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26

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明确专人定时打扫宗教活动场所辖区内的大殿、道路、公厕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公路两旁、巷道的环境卫生,巩固提升经幡乱象整治成果。

市民宗局、各镇(乡、街道)

27

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旁的水渠、水沟、河道的环境卫生。

各镇(乡、街道)

28

户外广告治理

全面清理整治公路沿线的违规破损指示牌、广告牌以及建筑物里外、护坡、桥涵、隧道出入口乱贴乱画乱涂的黑广告。

市委宣传部

各镇(乡、街道)

29

全面清理整治城区的违规破损指示牌、广告牌以及建筑物里外乱贴乱画乱涂的黑广告,彻底解决广告设施布局混乱、“视觉污染”等突出问题;规范各类广告设施的管理。

市住建局

30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城区、村庄和公路沿线指示牌和广告牌设置标准,各类牌匾设置和外观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

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

31

马路市场治理

城区禁止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摆摊设点,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全面治理临街门店外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涂乱写行为。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32

引导自产自销户及可入市交易的摊贩进市场交易,保证市场消防通道畅通。

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33

乡镇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全面治理临街门店外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涂乱写行为,禁止占用主干道或人行道摆摊设点。

各镇(乡、街道)

34

杆线管线治理

对影响城区景观和安全,横跨道路和街巷的电力线、电话线、光纤线及其他架空管线进行改造治理,定期维护各类管道线缆,基本消除私拉乱接,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

市经商合作局

国家电网康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35

集中治理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和废弃的电缆电线杆,并定期维护。

36

违规建筑治理

持续整治城区违规建(构)筑物和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37

全面整治乡镇违规建(构)筑物,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圈乱占等违法行为。

各镇(乡、街道)

38

车辆停放治理

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停放区规范停放。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9

结合城区规划,合理划分设置道路停车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

加快智慧停车楼建设。

市住建局

41

白色污染治理

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推进“禁塑”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机关事务局

42

严查违规制售不可降解塑料袋行为,全面禁止销售非环保塑料袋,提倡使用菜篮子、布口袋等代替品。

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43

工程建设垃圾治理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优化工程项目设计,改进施工工艺,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实现工程建设垃圾源头减量。

市住建局

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单位

44

建立完善工程建设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专项用于处置;结合城区规划,科学规范设置工程建设垃圾消纳场所,提倡就地资源化处理,扶持工程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5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要节点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做好雨污分流改造、断头管网连接和收集管网敷设。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46

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47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齐乡村垃圾收转运设施,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城乡垃圾日产日清。

市住建局、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各镇(乡、街道)

48

加力环卫清扫设施建设

实现城区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作业,提升清扫效率。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49

按照基本配备标准,在城乡公共区域配足配齐公用垃圾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分类。

市财政局、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各镇(乡、街道)

50

垃圾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至少培育扶持1家以上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合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市经商合作局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51

智慧环卫管理系统建设

推广智慧环卫监管平台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测信息化平台,对处理设施、环卫设备、保洁人员等实行全天候监管。

市住建局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住建局

52

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实现可回收物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各镇(乡、街道)

53

环卫保洁人员队伍建设

强化城市环卫工人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考核体系标准;全面覆盖城乡环卫一体化。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54

合理划定保洁服务责任区域,建立村组干部、承包人或保洁员、农牧民三方监督的互动管理办法,合理制定保洁承包费或保洁员薪酬标准。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市人社局、各镇(乡、街道)

55

鼓励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村民,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开竞标方式,承揽本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公共区域常态保洁工作。

各镇(乡、街道)、市财政局、

56

督导考核

参照《甘孜州全域无垃圾行动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出台我市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康定全域无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委机关

57

负责将全域无垃圾行动纳入市级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目标绩效考核。

市绩效促进中心

58

负责安排部署、宣传教育、督促落实、考核评价全市的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康定全域无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

59

宣传及资金保障

负责并监督指导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城乡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曝光反面典型;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60

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全域无垃圾行动,制作专题片,宣传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市融媒体中心

61

每月组织一次志愿者开展爱护环境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

团市委

62

利用公交车、公交站牌、出租车等交通载体进行宣传。

市公交公司

63

按照奖补机制,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指导建立全域无垃圾行动多元化投入机制。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附件4


2025年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

专项行动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州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格局、市委“一二四八”总体工作思路,按照近期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域无垃圾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以全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各级切实做好全域无垃圾工作,结合康定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5月9日起,由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一线督导各镇(乡、街道)全域无垃圾工作开展情况,5月12日起,各镇(乡、街道)联系市领导下沉一线督导全域无垃圾工作;尹天林常委副市长、石冬艳副市长、钟鸣副市长率市住建局、康定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农村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逐镇(乡、街道)开展验收,直至实现“视线之内无垃圾”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督导时间为5月9日起,由市住建局组织成员单位,携带无人机前往各镇(乡、街道)开展督导工作。

(二)各督导组要督促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部署,对责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反馈,对重大问题“点对点”督促整改。如有重大问题或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滞后的单位或个人,移送纪委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其他事项

(一)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协作,确定1-2名对接联络人并及时将联系名单报各督导组。

(二)各专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轻车简从。




 


2025年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督导分组表


序号

牵头单位

配合部门

督导镇(乡、街道)

组长及组员

联络人及

联系方式

1

市住建局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广旅局

城区及折西乡镇

组长:王宇(市住建局局长)

组员:

1.阿乌木沙(市文广旅局主任17781310008)

2.齐麦翁青(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段段长18383677377 )

4.泽仁彭措(市水利局工作人员18783635550)

5.王勇(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工作人员13330792626)

6.马俊杰(技术支撑19983498802)

王书圣15280965331

2

市住建局

市农牧农村科技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广旅局

折东乡镇

组长:罗曾丹(市住建局副局长)

组员:

1.周大鹏(市文广旅局工作人员15281585645)

2.吴娱(市水利局河长办工作人员18030910004)

3杨永刚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18990462069)

4.江 涛(市农牧农村科技局工作人员18190229186)

5.颜晓雯(市住建局工作人员18828518854)

6.张进凯(技术支撑15928541614)


颜晓雯18828518854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行动(5月份)问题台账

县(市):康定市


督查日期:

时间

具体地点

具体问题




现场图片




附件5

康定市全域无垃圾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标准

一、城镇环境卫生

城镇公共区域主干道、次干道、商业繁华地区、各类广场、各级党政机关驻地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动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公共区域附设的路灯、护栏、树池盖板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机关单位:地面不得有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政府驻地街道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标语、指示牌、装饰物、插座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门窗墙面无灰尘、蛛网、污渍;花草无灰尘、定时浇水、保证花草茂盛无干枯。

住宅小区:住宅小区(含单独住宅)地面不得有动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各种设施外表(广告牌、信箱、消防栓、快递柜等)干净,无积尘、无灰尘污痕,路灯、护栏、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集贸市场:地面、摊位不得有动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品,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市场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公共厕所:公厕内外地面应无烟蒂、粪便、尿垢、积水和废纸垃圾等;墙面与墙角无污垢和积尘、蛛网;门窗、隔板、蹲位、便池、洗手池应无污垢、积尘。公厕应定时消毒,确保无蚊蝇蛆虫、无恶臭,卫生纸兜及时清运打扫,不得有外溢现象。公厕临近的道路旁,应设置明显的公厕标志;具备条件的厕所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和无障碍通道;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应该进入污水管道排放系统。公厕建筑无破损,附设的指示牌或标志牌悬挂端正、外观整洁。

公园游憩地地面不得有积水、纸屑、烟头、痰迹、杂物等;灌木、花丛和草坪中不得有纸屑、烟头、痰迹等;园内的道路引导牌、导游图、解说牌等不得有灰尘、污渍;园内水池、水面不得有白色垃圾及漂浮物。游憩及健身设施、公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无影响安全使用的断裂、破损等现象,无影响美观的凹陷、锈斑、脱漆等现象;路灯、废物箱、指示标识、座椅等布置整齐,外观美观、统一协调;园内灯具景观性好。

背街小巷:地面不得有动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内不得有其他卫生死角。

二、乡村环境卫生

农户庭院无暴露垃圾,墙体周边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等。庭院内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直排、无污渍等。庭院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乱建、侵街占道等影响村庄风貌的构筑物。

房前屋后房前屋后干净、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吊挂杂物,无油腻污迹,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画等。遮阳棚、标志牌等各类设施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

村寨公共区域:公共活动场地内不得有人畜、家禽粪便等;柴草、肥料、砖石及其他废旧物资等应集中有序堆放;地面不得有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村庄道路与公共场地附属设施(广场围栏、果皮箱、公告牌、宣传栏、标志牌、路灯等)应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明显污损,不得有积尘、痰迹、淤泥等其他污垢,果皮箱无外溢垃圾,无隔日垃圾。

村寨河沟河沟面不得有漂浮物、畜禽粪便等;河沟边不得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杂物乱堆乱放;河沟河道不得乱占、乱填、乱挖。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内不得有其他卫生死角。

三、交通沿线环境卫生

国、省、县、乡道公路及旅游线路等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肩、边沟等不得有动物粪便、浮土、渣土、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保持整洁,不得有卫生死角。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界碑、标志标牌、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行道树等附属设施按规范设置,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道路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界碑、安全设施、服务设施、行道树等附属设施应无缺失,并按有关规范有序设置,保持外形美观、统一、布局整齐。保持公路路况良好,及时处置路面裂缝、坑凼、路面变形等病害,遭遇断道情况及时抢通公路,保持道路畅通。

四、江河沿岸环境卫生

清除河道堤岸建筑物、摊点、私搭乱建、乱放。禁止倾倒、堆放垃圾、渣土、建筑淤泥和其他废弃物。清理打捞河道内垃圾、废渣和漂浮物。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定时定点收集和转运垃圾,清理河道堤岸周边市场和环境,清理涉河工程及河道周边拆迁施工垃圾。不得擅自建设、构架与城市规划不符的或妨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打桩、筑坝、爆破、打井、挖沙、取土。

五、旅游景区环境卫生

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动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其他废弃物。景区内供游人游览、休息的建筑物等设施完好、整洁、无残垣断壁。景区的山石、树木以及各处墙壁上无乱刻乱画。景区的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出现明显污损,不得有积尘、痰迹、淤泥等其他污垢。

六、建筑工地环境卫生

施工区范围内应当硬化,应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无渣土和碎砖乱石,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施工场地出口外道路100米内应当无渣土污染。

工地施工围墙保持连续、封闭,不得有积尘、痰迹、污垢等;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和其他公告牌等不得有积尘等污垢;施工围挡应当规格、色彩统一,保持外观完好并布置整齐。墙面宣传内容丰富,具有正能量和时代精神感,与精神文明办要求基本一致。

设置有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要划分清晰、整体布局有序,随时保持清洁。道路要求硬化平整完好,生活垃圾与其他废弃物应当及时外运至垃圾收集点,无随意抛洒、就地焚烧现象。

施工场地内附设的各种标志牌、公告牌、警示牌、防护栏、灯具、配电箱(柜),以及临时厕所、垃圾桶等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时清洁,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实行全封闭、全覆盖出场,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其车轮不得夹带明显渣土。细化施工过程中减少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立施工场地控制扬尘、防止噪声、杜绝乱排污水垃圾和渣土沿路抛洒现象的专项治理办法,解决工地扰民和污染问题。强化施工现场公共安全与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组织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现场各种告示牌、广告牌等安装牢固、字迹清楚醒目。

(二)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米)或埋入地下,不得在场地或楼地面表面上随意乱接乱拖。

(三)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齐整堆放,不得靠在工地围墙或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防止坍塌或者倒塌事故发生。

(四)搭设外脚手架和支模等,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应当使用防锈油漆见新,剪刀撑和防护栏应当刷统一以红白或黄黑油漆相间作为标识,同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挂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五)按批准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并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实施噪音控制;城市规划区内不得设置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全部砼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

(六)施工现场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密封外运,并按批准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处置。

(七)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按照危废物资处置的相关要求集中处理;泥浆类污水应进行沉淀后集中排放;其他污水和废水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进行集中处理或定点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废水不得直接排放。

七、其他重点区域环境卫生

(一)厂矿企业环境卫生。厂矿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厂区及厂区周边环境卫生,保持厂区地面不得有严重积水、泥泞、污秽、痰迹等污垢,厂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公告牌、宣传栏、标志牌、路灯等)应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明 显污损,不得有积尘、痰迹、淤泥或其他污垢,厂区进出车辆应及时冲洗。厂区内各类原材料、成品等物料和生产工具等物品需存放在指定区域内并有序摆放。

(二)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把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校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环境卫生意识。制定卫生制度,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校园内外地面不得有痰迹、污垢、纸屑、果壳、瓜皮、积水等无卫生死角。墙面不得有蛛网、灰尘、脚印等,墙面布置规范整齐、标语牌完好、无遮挡。

(三)医疗机构环境卫生。地面不得有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医疗垃圾转运车、转运箱等设备应立即进行清洗。严禁将不同污染性质、理化性质,或混合后可能发生不良反应的垃圾置于同一垃圾收运容器内运输。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暂存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能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四)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根据场所环境基调,合理配置垃圾回收装置,实行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管理,做到无暴露存放垃圾现象;保持办公场所、客房、厨房、餐厅干净整洁,配套设施齐全,推行文明敬香;定期组织清理场所内的各类杂物、废品,保持环境清洁、清爽、清净;在场所公共区域内张贴明显禁烟标志,引导信众、游客遵守公共秩序,勿随意吐痰、丢弃烟头等。场所路面、水渠、水沟、河道不得有烟头、瓜果皮核、粪便等垃圾,无杂物堆放等;宗教场所周围不得有经幡乱挂现象,各类指示牌无痰迹,污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