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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第(一)个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6-07-16 15:09:35
来源: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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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一)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2025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7717日至7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3450;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72号。

 

附件:第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

任务第(一)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6717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

整改任务(一)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甘孜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区域交通位置重要,在建交通项目数量众多,但部分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3标段呷巴乡采石场在未取得红线准入手续、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大雪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石挖矿90.3万方,侵占生态红线130.8亩,碎石场在立启河无证取水,厂区冲洗废水直排立启河。

整改责任单位

康定市委和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采石场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完善碎石场取水许可,严禁厂区冲洗废水直排。

整改时限

 

20263

整改措施

1.20256月底前,完成碎石场取水许可办理,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严禁厂区冲洗废水直排。

2.20263月底前,对采石场未取得红线准入、未办理采矿许可采石挖矿行为调查处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取得碎石场取水许可证;通过增设沉淀池等措施对厂区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

2.已完成采石场未取得红线准入、未办理采矿许可采石挖矿行为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