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我市组织实施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经开展收集资料、划定区片、测算区片综合地价、整理与编制成果、省市平衡及省厅技术审查、结果听证和完善等相关工作,形成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共划分为3级区片,Ⅰ区片地价为34600元/亩,Ⅱ区片地价为30000元/亩,Ⅲ区片地价为25200元/亩,(详见康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公示表)。征收耕地按照上述标准2.0倍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测算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康定市的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50%:50%,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补偿标准经省政府审定公布后执行。本次测算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基准价、保底价,之后在征收耕地、林地、草地的时候均不能低于该价格。我市拟将上述测算成果报甘孜州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政府审批,并按省政府最终审批方案进行公布和执行。
因国、省重大项目建设急需,时间紧迫;根据有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缩短为7日(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康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康定市政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15182217758,邮箱:248843961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康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公示表
康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康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公示表
表1 康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
序号 | 区片价档次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备注 | |
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1 | I | 34600 | 榆林街道、炉城街道、姑咱镇、鱼通镇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比例为5:5 |
2 | II | 30000 | 金汤镇、雅拉乡、麦崩乡、捧塔乡、孔玉乡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
3 | III | 25200 | 新都桥镇、塔公镇、沙德镇、甲根坝镇、贡嘎山镇、普沙绒乡、吉居乡、呷巴乡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
表2 康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耕地)
序号 | 区片价档次 | 耕地补偿标准(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备注 | |
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1 | I | 69200 | 榆林街道、炉城街道、姑咱镇、鱼通镇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比例为5:5 |
2 | II | 60000 | 金汤镇、雅拉乡、麦崩乡、捧塔乡、孔玉乡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
3 | III | 50400 | 新都桥镇、塔公镇、沙德镇、甲根坝镇、贡嘎山镇、普沙绒乡、吉居乡、呷巴乡 | 包含所辖全部村 | |